寫部落格寫了這麼久,實在也沒想到控告人這件事會發生在我身上,但既然都遇上了,我也不是一個會逃避的人,雖然一開始,的確是因為關於智慧財產權侵害案件流程都很陌生,對於法律的程序也不是掌握地非常清楚,但我終究還是靠著自己完成了這個告訴流程,並且贏回了我該有的權益。
這一篇文章,除了為我自己的書寫生涯做紀錄之外,剛好也能提供給其他文字創作者、攝影愛好者一個參考,若是真的遇到了自己努力書寫的部落格文章、自己耗費心力拍攝的照片被別人盜用、或非經授權轉貼到其他網站上,該怎麼採取法律行動,相關的告訴流程又會是如何,我的第一次告人經驗,分享給各位。
小姐小姐別生氣,深呼吸後來搜集證據
發現自己的圖文被侵權了,第一步要怎麼做?首先,請先不要說話,用力地深呼吸,再緩緩的吐氣,憤怒的心情肯定會有,讓自己先生個30秒的氣,畢竟我們這麼辛苦的拍照片、整理檔案、修圖調顏色,還要一張張加上浮水印,耗費心力撰寫出來的文章,就這樣被別人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COPY過去,真的不氣也很難,我懂你的感受。
我們先不要糾結他的身分,究竟是個人還是公司,無論他COPY過去之後的用途是否涉及商業行為,姐跟你說:他這個行為,就已經犯法了。
搜集證據how to do?
首先,我們要做的就是蒐集證據,證據這種東西,The more the merrier.,就是越多越好,要怎麼完整的把他的侵權狀況都紀錄下來,下面示範給你看:
一、下載整個頁面:打開瀏覽器的選項裡面,把整個網頁存下來,以chrome為例,按下右上方角落的三個點點,找到[更多工具],裡面的[另存網頁為],存檔之後會有兩個檔案,一個是頁面檔,一個是資料夾,記得兩個都留好。除了侵權者的盜文盜圖頁面,我們自己的文章也要存一份當作比對。
二、利用螢幕截圖軟體,把整篇文章都截圖下來,我自己是使用Fireshot,是個chrome的擴充插件,他可以讓你選擇要截螢幕可見畫面或是整個頁面,由於我們要的是整篇文章,所以選擇[捕捉整個頁面],按下後他就會自己捲動截圖,把侵權者的整篇文章抓下來,接著,可以用PDF檔或圖片檔的方式存檔,因為我們是謹慎辣妹,所以兩種都給他存下來。
三、由於後面的報案程序之中,會需要提供:你是何時發現別人侵權的,因此我們再更謹慎一點,利用截圖程式,把「包含網址」和「電腦顯示時間」的電腦畫面截圖下來,也就是存下整個你肉眼看到的畫面,但由於前面我們已經利用兩種形式把整篇文章存檔下來,這第三部就不需要太多張,截一張含有文章標題、網址和時間,再捲動幾下滑鼠,截個兩三張,大概就可以了。
照片原始檔,他偷幾張就付幾張
再來,為了要要證明他們盜走的照片,所有權是在我們身上,因此我們也要準備照片的原始檔案給檢方備查,即使你的照片和我一樣,上面已經有浮水印了,一眼就能辨認是我們的,還是建議你一起先準備好,畢竟證據充足對我們來說不會有任何壞處,把侵權者偷走的照片的原始檔案複製一份到資料夾,這樣就可以了。
資料備齊,讓檢方幫我們討回公道
最後一步,把蒐集好的證據,用資料夾分門別類,例如[侵權證據資料夾](把對方的網頁檔案和截圖都放進去,可以把檔案名稱修改一下,讓調查者好辨認)、[照片、文章原始檔_所有權證明](把我們自己部落格的頁面檔案和照片原始檔放進去),將這些資料燒成一張CD光碟,再把對方的文章、我們的文章都各列印一份出來,這樣就完成我們的報案準備了。
要先通知告訴人嗎?
有沒有需要先讓侵權者知道,你已經發現他侵權了?我個人是沒有這麼做,反正他的文章留著,到時候去報案也比較方便,警察先生可以直接打開網頁看,檢方在調查時亦是。
文學院辣妹的絕招:文本比對
這篇文章會以我第一個被侵權案例為主,這位先生他除了是未經許可就下載了我的照片再重新上傳外,他的文字部分也是改作我的(就是把我整篇文章複製過去,刪掉一些前言和字詞,自己加上一些無意義的同義詞,以為別人這樣就看不出來),因此我多做了一個動作:文本比對,我把我的文章原文和他盜走後張貼的文章,放入word裡的文本比對功能,當啷,他刪了哪幾段、改了幾個字,完全一清二楚,只能說,不要惹到我們文學院辣妹,雖然我們數學很差被死當六年,但對於文字和相關知識與工具,我們沒有在客氣的,因此我的證據裡面也多放了一個文本比對檔案,證明他的文字部分也是改作我本人的創作。
報案請找保二總隊
智慧財產權侵害的相關案件報案,並不是找你家巷口的警察局,因為他們是沒辦法受理的,要尋求「保二總隊(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)」的協助,以前的保智大隊已經併入保二了,不過,這單位並不在台北市,而是在新店區安坑附近,除了週一到週五可受理報案,六日也可以,不過會建議大家在假日前往之前,先打電話過去詢問一下,因為六日的值班人員數量比較少。
保二總隊地址: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號
電話:02 2215 0711 (中南部的朋友們就請再自己找找保二在哪兒了。)
*2018年1月更新資訊:有一個由年輕檢察官們所經營的粉絲團:法律快易通:檢仔聊天室,除了分享了本篇文章,還提供了我一些正確的法律資訊,關於保案地點,他們給我的意見是:「可以直接去你家附近派出所報案、提出告訴,完全沒有問題,不一定要找遠的要命的保二總隊。報案時,要警察給你三聯單確保他真的有受理,並製作告訴筆錄(不能只是報案喔)。如果警察跟你說不受理這類案件,要你去找別的機關,請直接轉頭回家,打開電腦上網,搜尋 #各分局的督察組,檢舉他違法吃案」。
真的很感謝這些新世代檢察官,他們提供給我的正確資訊,完全都是我一開始在搜尋相關流程或知識時都不知道的,還記得當時找了很久,每個人都說要找保二(或是保智大隊)報案,沒想到原來派出所就可以進行,可見這些資訊對於大眾而言,真的是很遙遠又太難確定了(他們補充的知識和觀念,我崁入在文章最後面提供各位參考)。
由於我已經親自到保二總隊進行報案了,以下就再附上流程紀錄:
保二你好遠
保二的位置,只能說真的很偏遠,在一個我平常絕對不可能去的地方,而且外面居然還在蓋輕軌,真的很妙,外面的鐵門基本上是關著的,到了門口要按對講機告訴警察先生,你要來報案,他們就會打開門讓你進入,停好車,保智大隊就在後面的看起來有點年代的建築物中,沒有電梯請運動。
報案流程報你知
報案的流程大致上就是把你準備好的資料都拿出來,和承辦人員說明一下狀況,他會先請你在旁邊稍坐,大概瞭解一下資料後,就會請你去做筆錄,筆錄的內容會請你說明是何時、何地發現他侵權狀況的,一共幾張照片遭到侵權也會請你口述一下,核對資料,完成筆錄之後會請你簽名,但由於他們承辦結案的需要,會請你先大概估算一下,你被侵權的照片或文字大概價值多少錢,只需要大概就好,和解金額我們後面進入法律程序才會需要,現在先不用緊張,寫一個大概的數字,簽名之後就完成了。
(到警察局泡茶哈哈哈哈哈哈)
承辦的先生很客氣,最後也留下電話號碼和姓名,告知我如果後續有問題可以再打過來問他。這樣就完成我們的報案手續了,接下來就可以繼續過著正常的日子,不用太緊張,地檢署會來通知我們的。
案件程序挺費時,請保持耐心
我自己是在7/8到保二總隊報案的,8/22時收到了法院地檢署的開庭通知,除了掛號信之外,他們還有打電話給我,跟我確認有沒有收到與開庭時間(講話講超快,感覺真的很忙碌),這邊有一個比較特別的地方是,案件的開庭地點和負責機關,會是:「被告人的戶籍地」,雖然我真的無法理解為什麼,怎麼會是我們被侵權的人要比較辛苦跑去被告人的區域,但法律就是這樣,我們也無法多說什麼,因此,真的就是看你的運氣了,畢竟我們不會知道侵權者是哪裡人,我第一次告的這位先生,是位宜蘭人,讓我有點鬆了一口氣,好在不是什麼高雄或花蓮台東,不然我真的會崩潰到大溪地。
這張紙看起來真的挺可怕的,上面寫著刑事傳票,畢竟侵害智慧財產權這種事,真的不是隨隨便便的,最無形的東西,最需要用法律來保障,因此,被告人收到這張傳票時的反應,應該會蠻大的吧(尤其我在這之前都沒有去聯絡他);收到傳票,接著就是準備去公司請假,準備來去開庭了。
開庭前,請估算和解費用
開庭之前要做什麼準備?除了書面資料之外,我先大概估算了一下,我完成這篇文章所需要的時間成本和金錢花費,只能說,好巧不巧,他偷走的那一篇,正是我花了好大的心力,跑了好幾關,分兩次書寫才增補完成的:[韓國]2017年版/台灣駕照換發韓國駕照 規定與申請辦法 ,除了我們辦理這麻煩駕照的時間成本很大,這篇文章由於是要飛到韓國才能辦好、拍到照且親身經歷過才能撰寫出來的,因此,我把機票、飯店、交通的費用都先估算了,再加上我自認為一篇文章的價值、照片的價值,以及他把這文章用於類商業用途的侵權費,這個總金額是我認為,我在一開始可以接受的和解金。
車資、請假費用也別忘記
建議大家在開庭之前,也先仔細想想自己被侵權的內容大概要多少錢,你才會願意和解,畢竟合解的意思就是雙方達成一定條件,告訴人將放棄此次案件對於刑民事的訴訟權,因此仔細考慮一下,和親朋好友們討論討論,並且一定要把到時候幾次開庭的車資、請假的薪資補償都加進去,我個人這次的經驗是開了兩次庭(請了兩天假去宜蘭),從報案開始大約耗時五個多月才簽訂和解,但我們並沒有去調解委員會(我不想去,後面故事再和大家分享),因此如果你的案件會進入調解委員會,也記得要估算一下補償金額進和解金。
此外,除了和解金額,我另外還有要求被告人在和解之後,必須張貼一則回復名譽的道歉啟事在他的部落格和facebook粉絲團上,這部分也提供給各位做參考。
第一次的和解機會
在大概想完這些內容之後,被告人就打電話跟我聯絡了(電話是法院給他的,為了讓他再開庭前可以表達和解意願),因此,我就告訴他我的和解條件是是什麼,也請他不用緊張,我會把詳細的內容再用文字email給他,讓他可以好好考慮一下再回覆我,不然我們就是等下週開庭再講。
錯一步,我整個錯八步
和解金額的部分,我覺得我人太好了,我做了一個動作,反而還讓之後有一點節外生枝,這個動作就是:我把和解金的細項都寫給他(一項一項加起來那樣),照理說我是不需要跟他說明的,因為最終要不要和解都是在我身上,但我當時還是先列給他了,結果後面居然還延伸了一些荒謬故事,請各位繼續看下去。
開庭辣妹let’s go
我在8/22將和解條件寄給他,上面註明此條件僅於8/25前有效,因為如果和解不成,8/28我還要去開庭,多跑這一趟的時間成本和車資,我也希望再加上去。結果,我一個回覆都沒收到,email沒回,電話也沒打給我,於是我就當作他放棄和解意願,請好假準備去開庭。
當時正值暑假,宜蘭真的是有夠熱,由於沒有太多遮蔽物,根本比台北還要熱,我從客運站換搭計程車到了宜蘭地檢署,周遭只能說,什麼都沒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一片綠意盎然。
報到請找法警室大哥
進去之後,請尋找法警室,把傳票和身分證給他,報到好之後就可以去旁邊坐著等,開庭時間到了,會有警察先生或小姐在門口呼喚你的名字,請你進去開庭。
傳說中的法庭本人
偵查庭裡面,是不能有手機響鈴的,請大家再進去前務必關機以免干擾到程序,因此我也沒有拍攝裡面的照片,基本上就是跟電影裡面看的一樣,有個高高在上的檯子,上面坐著檢察官和書記官(沒有法官,因為我們第一次開庭是偵查階段,還沒進入到判刑),告訴人(我)坐的位置,左前方是警察小姐,協助傳遞資料和維護現場程序,我的右邊則是被告人,但是座位是空的,因為他沒有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
我真的是完全傻眼,居然敢不來,檢察官告訴我:被告人因為有事請假了,真的是讓我當下又氣又不知道該說什麼好,怎麼會有這麼不負責任的人!?
回答問題慢慢說,清楚最重要
偵查程序大致如下,檢察官會先核對身份和個人資料,包括地址那一些,都要自己親口說一遍,緊接著,檢察官會把這個侵權案件講述一遍,並確認他侵權的事實,詢問我,是否有意願和解,我回答:已經有開立和解條件給被告人,但是都沒有收到回覆,檢察官詢問我開的金額,回答之後他說:這麼高啊。我再補充因為除了照片侵權之外,他的文字部分也是改作我的,並且這篇文章是要出國才能完成的,和解金額才會這麼高,並且我今天的和解金會再提高,檢察官聽完之後,就示意書記官再做紀錄,最後會列印一張今天開庭的內容,要我確認後簽名,開庭程序就結束。
令人傻眼的初次開庭
警察小姐帶我到外面之後,告訴我這樣就可以了,會再通知下一次開庭,然後還忘了把身份證還給我哈哈哈哈,我走到法警室詢問身分證落於何方,女警姐接才追過來說忘了還給我。於是,我就完成了此生第一次的偵查庭,沒有被告人的開庭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超莫名其妙,想說打電話給他,結果是關機。
開庭被告沒來怎麼辦?
回台北的客運上,我也用email打了以下的訊息給他:「今日於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開庭已結束,
隔天,我才接到他的來電,告訴我那天他因為有急事出國了,才沒辦法出席法庭,想詢問我和解金是否還有談論的空間,但是,他請假的那個理由,我一聽就是假的,超荒謬,所以我就告訴他,我真的無法感受到他誠意,也不覺得他有立場來跟我談,畢竟開庭都沒出席了,讓我白跑一趟,因此我拒絕了他。
隨後他也寄了email給我,一樣是說那天真的有事情才無法去,一樣問我是不是可以降低和解金,於是我就寫了一大篇回信,大致上就是告訴他:「我其實完全沒有感受到,您有任何的歉意和悔意,亦沒有讓我感覺到
並且告訴他我九月初會出國,無法接聽電話,請他用email跟我聯繫(我真的建議大家跟被告的聯繫往來都要用email,文字才能佐證一切,電話內容很難拿來當成證據)。
本以為要結束,卻是荒謬故事的開始
隔幾天就又收到他的來信,告知我他願意接受這個和解條件,想問我接下來該如何進行,我就回覆他,接下來我會擬好和解書,給他先過閱是否同意,再跟他約時間簽訂,不過因為我即將出國,大約得等到回國後的日期才能進行。但他居然回信說,那是不是要到調解委員會進行?
我又傻眼,他好像真的完全不懂法律程序,於是我又要再跟他解釋,調解委員會是給和解不成的人去的,你已經答應了我的和解條件,我們就不需要再去調解委員會(而且那裡哪是你想去就去的),他回覆我了解之後,我就出國了,沒想到在釜山的某天下午,我打開email一看,我的天,這到底是什麼????
這位先生寫信來告訴我,因為他尋求家人的協助,他的家人認為我提出的金額很多疑問點,要我一一回答他們,內容真的很荒謬,包括要我提出機票證明、飯店住宿證明、交通費用證明、我的薪資證明等,更扯的是,還說我的部落格人氣也沒有多高,我的單篇文章費用是怎麼計算的?要我都提出證明給他,接著,他說照片的部分才是讓他家人最無法接受,因為我拍攝的/他侵權的照片,是我拍攝幾張辦理駕照的文件照片,他這段的email原文是:「確實是有引用了您的的3張照片(有標示出處)和小部份文字(3
哈哈哈哈哈哈oh my days,傻眼到玻里尼西亞,我真的站在釜山的路邊笑了出來,苦笑出來,因為他最後寫:「我家人最多賠償引用您3張照片的錢,但這照片一張價值X元是太誇張了,請您拿出證明這三張照片價值XX的證據
我當下除了傻眼,其實也不知道是要怎麼辦,對於這種連基本法律常識好像都無法掌握的人,我真的溝通不了,於是我就先沒有回信,結果不久之後居然又再次收到來信,告訴我說: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釜山辣妹問號????他們來開價?現在到底是我告人還是我被告?站在釜山的路邊苦笑,我把email內容跟韓熊哥説,他也覺得很不可思議,怎麼會有人連自己現在在法律上的立場都搞不清楚,然後還溝通不了,我心真的很累。
回去海雲臺的路上,我就回信給他,內容如下:
心很累的me,出國還要被這種事情影響心情,真的是讓我很難忘,於是也更下定了決心:我要提高和解金。
後來,事情的發展究竟是如何呢?因為篇幅實在太長了,決定把這個事件分成兩篇,請大家再給我一些時間,我會完整的把它記錄下來的,同時也能提供給一樣遇到侵權狀況的文字創作者們作為參考。
登機證的自白書,我們下一篇再見。
*2018年後記:有個由新世代檢察官們經營的粉絲團:法律快易通:檢仔聊天室,很客氣地詢問我是否能夠分享我的文章,並且也提供了一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正確知識,內容都在以下這則貼文當中,一樣提供給各位做為參考:
2022年9月文章更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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